男,15歲,我跟你們大家講一件發生在我身上特別冤枉的事吧,去年暑假里的一天下午,去年那時我13歲,那天下午我獨自一個人在家里寫作業,父母不在家。我家是住一樓,這時我一個朋友騎自行車帶著籃球來找我出去打籃球,他敲門后我就開了門,他說把自行車放我家,然后跟我一起出去打籃球,我同意了。我開了門之后就讓他自己把車推進來了,然后我們兩就一起出去打籃球了。打了差不多一個小時后,我身上皮膚過敏犯了,而且被蚊子叮了很多包,身上很癢,而且渾身是汗,衣服都濕了,我跟我朋友說,你先在這繼續玩吧,我身上實在太癢難受,我先回家洗澡了,你玩夠后來我家取回自行車。然后我直接就自己一個人回家先洗澡了,洗完澡后一會兒他來我家取自行車,他取時發現自行車后輪胎爆了,癟了,而且自行車上有很多劃痕,但是我跟他說我真的一丁點沒動他自行車,我是直接先回家一進門就洗澡了,他堅持一開始來我家那時候自行車是好的,堅持就是我先回家故意惡作劇弄壞了他的自行車,我頓時慌了,說不清了,因為他一開始來時我也沒仔細檢查他自行車什么樣,根本沒看,我家里也沒有監控,我也確實比他先回家了。我頓時跟他爭論起來,說不清了。這時我媽媽回來了,了解事情原委后,選擇息事寧人,讓我拿100塊錢賠償給我的同學,我沒辦法只好賠了,媽媽還批評我說下次要懂得避嫌,因為你先回家了就有弄壞他自行車嫌疑,你存在弄壞他車的可能性,你要是跟他一起回我家不就沒有嫌疑了嗎?我不服,我難道我身上難受我連先回我自己家洗澡的權利都沒有了嗎?我那個朋友態度特別堅定,一口咬死就是我干的,我只能賠了他100塊錢,但是事后我總覺得這件事我特別特別冤枉吃虧,難道做什么事都要避嫌?說不定有可能我朋友在一開始來我家之前的路上車胎就軋到尖銳的東西了,有時候車胎氣不會立馬憋,過20分鐘才會一點點地氣沒有癟下去,也有這種可能性啊,但是這件事我也確實說不清,我提供不出有力證據,怎么辦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