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一直是自古以來經久不衰的話題,曾經讓多少人為之感嘆,為之嘆息,為之意亂情迷,甚至為之鋃鐺入獄。
愛情的出現伴隨則是心理和生理反應。一旦有了愛情,看到對方,能為他(她)做點事,心里會有極大的滿足,見不到對方,則會內心失落,終日思念,魂不守舍,精力難以集中。同時,身體中的能量也會被調動到最大程度,每天精神煥發,不知疲倦。但是,人的能量畢竟是有限的,有高潮也必有低谷,當熱戀期一過,感覺歸于平淡,有些人就以為愛情不再,其實,愛還在,只是改變了形式而已。
有人說,愛情是和幸福相伴相生的。此話有道理,因為愛情讓我們更多的體驗到了幸福的感覺。
幸福是內心的一種感覺。愛情來臨的時候,那種幸福是源自內心的一種心靈感應,無論他(她)在不在你身邊,愛與不愛你,他(她)都在你心里,給你帶來甜蜜、悸動、暈眩的幸福感覺。這種幸福不是對方給你的,是自己愛的能力,幸福不幸福和對方無關。如果把自己的幸福感操控在別人手里,那么我們損失的不僅僅是幸福的感覺了。
幸福是一種感動。平時的細微關心都能讓心底流淌一股暖流,提高我們的感知能力,學會觀察、用心體會,就會增添一分愛的能力,幸福的感覺。
其實,幸福的含義更寬泛,她可以延伸到更大的空間。比如老人含飴弄孫,小孩兒得到自己心愛的玩具,成年人事業小成,諸如此類,幸福貫穿在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
羅丹說:世界上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美的眼睛。幸福在我們身邊,需要我們有感知幸福的靈敏觸角,這樣我們才能與幸福時時約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