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懷孕7個月的我,帶著2周歲的孩子無家可歸。前天老公和婆婆一起對付我,因為懷的又是女兒,婆婆看我很不順眼。老公讓我滾大女兒他也讓我帶走。老公打我讓我流產,婆婆讓老公重新找個會生的。我和老公是自談的,當初我家人不愿意,我是堅持才和他在一起。如今他說他家沒有任何東西是我娘家買的。我在他家什么也不算。他讓全家人都不要理我看我能過多久。所以即使懷孕7個月我也無法呆下去。娘家沒有地方住,去了只有媽媽的埋怨和嘮叨。弟弟要訂婚只有3個房間很不方便。媽媽又不給我帶著女兒,女兒從出生都是我一手帶大的,一會兒看不到她就很難受。我和他沒有結婚證,我怎么才能夠保護自己,得到女兒和撫養費,對于肚子里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怎么辦,我對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