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是這樣的,我們家對門的樓上住著兩個修車的小伙子,一個十五歲,一個十六歲,天天從窗戶里往下扔垃圾,殘渣剩飯……我婆婆說過好多次別也不聽,更過分的是前幾天竟然把洗鍋水,大小便裝塑料袋也往下倒,由于我家孩子才兩歲,他們扔的那屎尿弄了我家孩子一身,我婆婆就生氣說那倆小伙子,結果那倆小伙子開口就罵我婆婆臟話,我老公一生氣就把他倆一人打了一巴掌,其中一個臉青了,經過派出所調解讓我們給別臉拍個片子,結果去醫院別人告訴醫生渾身上下到處都疼,要做全身CT,我們就沒給做,現在對方老板說起訴我們,我就想問一下,我們打人是不對,但也是有因才有果的啊!派出所現在說現在先拘留我老公,再等待對方起訴以后給對方賠償,因為對方是未成年人,難道他們那種欺負我們的那些行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不負責嗎?未成年人也能出來打工嗎?如果他們起訴,我們最壞的結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