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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陽心理咨詢還薦沈醫
結婚四年,目前處于離婚法院立案狀態。主要爭議在于財產平均分配。女方家給的錢男方不承認。結婚之初,雙方各拿了10萬元買的房子。男方每個月收入3000多,女方平均2萬多。結婚之前就知道這個差距,男方后媽,有個弟弟,家里基本上把錢都給了他弟弟。女方表示接受。女方家獨生子女,父母會貼補一些,從結婚到現在多次給過大概25萬元。男方覺得他在婚姻里沒有自由,女方覺得已經為這個家操持,省吃儉用,現在換上了大房子。男方經常跟朋友出去喝酒,女方覺得過于頻繁。男方覺得自己在家里沒有地位,沒有自由。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