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和老公是同事,去年4月1日我出了大學校門入職了一家公司,他當時也剛入職不久,當時他有女朋友,因為各種原因吵架在冷戰,然后就分手了,分手后就和我談了,我們是認識一個多月談戀愛的,其實更多不是因為喜歡在一起,是感覺缺乏依靠,當時剛大學畢業,一個人出來比較迷茫,又得找住的地方,戀愛一個多月就住在一起了,沒有感情基礎,一直是同事,我們工作時間比較長,壓力大,就是兩個人每天一起吃飯睡覺,沒有在一起做過其他情侶該有的事情,今年3月份意外懷孕了,就匆匆忙忙領證結婚了,結完婚我發現他沒有刪除他前女友的聯系方式,我問她為什么沒有刪啊,他說忘了,之后就刪了,以前他們分分合合了好幾次,有一天我問他,如果你前女友找你幫忙你會幫嗎,他說會,他強調說他前女友是單親家庭,很不容易,長的也瘦弱,能聽出他語氣里的不舍,我想問,要不要等孩子生了,就提出離婚呢,最近看獵場,我覺得我和他的關系就像熊青春和鄭秋冬,沒有感情基礎,看似合拍,其實出現裂縫,一攻就破了,我應該結束這段婚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