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
我經歷了兩次婚姻,第一次忍受了七年的家庭暴力,最后起訴離婚,因為我們兩個人的原因一直沒有孩子,我覺得虧欠他,所以忍了七年。。。
第二次婚姻他有孩子,我一直給她帶孩子相處和睦也讓我感受到了做母親的滋味,但是他很自我,我必須處處聽他的,少有不聽他就大發雷霆,結婚一年年多我懷孕了,他在醫院指著我說不是不能生嗎?就把我自己留在家,他帶女兒旅游去了,把我自己就在家里過年,初二才回來,他喜歡旅游,現在車賣了,房子賣了,也改變不了要旅游的心態,為此我們又吵了,他又動手打人,往死里打,我忍無可忍,再次選擇離婚,我覺得我很失敗,我是個很傳統的女人,卻把婚姻經營的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