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前男友給他前妻花的錢,就算沒有50萬,也有45萬。包括戀愛期間猛烈追求他前妻,頻繁送高檔禮物。結婚時給他前妻20萬元的彩禮,外加2萬元改口費。還有辦婚禮、婚紗照、接親費各種?;楹竺總€月給他前妻4000元零花錢,一直持續了了2年多。婚后他拿出自己全部積蓄為他前妻購置一輛12萬元的全新轎車,離婚時他前妻開走了。彩禮和酒席錢是他父母出的,轎車錢和每個月4000元的生活費是他自己出的。轎車錢,他前妻沒有出一分錢。他前妻在婚后,全部為他花的錢,不足200元。這些都不是謊言,是我側面陸續了解到的。在我跟他認識的時候,他說跟我結婚的話,只給我3萬元的彩禮,前提條件是我娘家必須先給他購置一輛10萬元的轎車。但是他拿出22萬元來迎娶別人,并且他前妻娘家沒有一分錢陪嫁。他婚內頻繁為他前妻單方面付出,把他母親和奶奶從別處叫來給他前妻過生日,把他前妻當成祖宗一樣供著。他專程開車帶他前妻去海邊玩。但是最后他前妻堅決提出離婚。離婚后他開始心疼他的錢。他們婚后兩年半沒有生育孩子。所以我才拿自己跟他前妻做比較,自慚形穢。他前妻能力也不是很強,在商場里做導購員,每個月工資2、3千塊錢,并且也是干幾個月就辭職,再玩幾個月,工作穩定性不強,跟我差不多,吃不了苦。但是他前妻年齡比我小5歲,外形比我好一點,打扮時尚、靚麗,化妝精致、燙染了頭發、穿著靚麗的衣服。他甩我時,堅決得很,對我沒有一絲一毫的留戀。離婚后他感到后悔,說婚前不夠了解他前妻,覺得自己錯付了。但是他們婚前戀愛了一年半的時間,一年半的時間還不夠了解一個人嗎?但是當時他只跟我相處一個月就堅決地甩了我,并且沒有一絲可挽回的余地。才一個月的時間就把我性格看透了?一年半的時間都沒看透他前妻?他只是以貌取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