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鄭州有名的青少年心理咨詢師
女,14歲,但是我在初一的時候在歷史課上寫qS的紙條被班主任任發現了給我叫他的辦公室和副校長談了一會話就叫我去找校長說寫紙條事但是校長就看了看我的手就放走了然后我又去了班主任辦公室談了一會說也放了我走,第二天在生物課上課寫紙條被班主任又我現了然后給副校長看了一下說叫我的家長給我帶回家然后我的家長到學校后給我簽休學書我就辦了一個月的休學,班主任也說了如果在有下次就給你辦退學了,但是在初二的開學不久我的情緒又開激動寫了好多的紙條給了好多的老師,也辦了不知道是休學還是退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