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女,20歲,前兩天剛跟分手的男朋友復合了。我現在真的在考慮要不要分手,你們可以幫我分析一下嗎?這個男朋友我真的對他很真心,不是520要到了嗎,我偷偷給他下單了我給他挑選的禮物,一個禮盒里邊有電動牙刷,杯子,還有一個小音箱。因為電話號碼填的是他的嘛,他就收到了物流通知,過來問我這是啥?我說這是給你的禮物。他說退了,大直女,送這種沒用的東西。我跟他吵起來了,我說沒用你就扔了。他說我在玩過家家,覺得是不是認為他收到會很感動?他說他很現實,這種東西對他沒用他不會用的。我最后退款了。為什么不是我送什么他就收什么?為什么說我送的沒用?一定要他覺得有用才能送嗎??我真的大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