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27歲,我是譚竹。剛開始的時候,我是主動聯系了劉杰的。我知道自己想要一個男朋友,所以我就勾引他了。記得第一次聊天的時候,我問他能不能做我的男朋友,他說我們才剛開始聊天,還沒見過面呢。但是我們還是確定了網戀關系。兩年半的時間里,我們只見過兩次面,但我們卻一直稱呼對方為“老公”和“老婆”,這也許就是網戀的魅力吧。,,我們的聊天記錄里,每一次都有轉賬的記錄,每一次聊天都要給錢。我知道他掙的錢不多,所以我也不忍心讓他為我花費太多。但是我希望我們能夠結婚,所以我提出了結婚的想法。他為了我,不遠萬里來到我的城市,但我卻不想和他同居。他自己租了房子,還要自己交房租和水電費,而且每次聊天還要給我錢。,,最后,當我們商量結婚的事情時,我卻改變了主意,我不想結婚了。我承認我有出軌,我知道我傷害了他,但我也承認了自己是同性戀。我害怕結婚的日期越來越近,所以我躲避了他。,,他為了我付出了很多,打游戲賺錢,大部分都給了我。他甚至還要和別人共享飯,因為他的錢都給了我。但是我還是要求他給我5萬元開花店?;蛟S我太自私了,但我就是這么想的。,, (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