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我在2012年上班期間談了一個女孩,在2013年我主動提出和她分手了,原因是我爸媽不同意,她始終想不明白我為什么不要她?但是在2013年我右手受傷,導致殘疾,她也來看過我,到她結婚她過來問我為什么不要她,我說我手這樣子了,不想拖累她。她找的男人比她大10多歲,她吵架了會想到我,我問她為什么不等我,她說我不結婚你會和我好好說話嗎?我現在后悔了,以前覺得真的愛她就放手,但是現在我知道我錯了。我想挽回她,她說我不會離婚,想都沒有想這個問題,現在吵架只是在磨合。我該怎么辦?是放手還是爭取?她說我傷她那么深,現在一點都不恨我,只是普通朋友。我該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