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本月27日晚上十點多,有三個二十多歲喝了酒的男的用鑰匙打開我們借住在朋友家的房門,并直接進入,(當時我們一家四口,一男三女已經(jīng)休息)言語辱罵,語氣極兇,大意是讓我們聯(lián)系房主,否則讓我們滾出去,如不出去后果自負,由于不知道什么原因,并且受到驚嚇,就與對方理論,但對方讓閉嘴,并推打了我五十多歲的母親,我五十多歲的父親情急之下在廚房拿了菜刀砍傷了其中兩人,他們退至房外,我們隨即報警,但警察將我父親以故意傷害行政拘留,說對方兩人可能是輕傷,我父親要負刑事責任,但明明是他們私闖民宅在先,并有傷害意圖,后經(jīng)了解,是借給我們房子暫住的朋友之前將這個房子短租給那三個人其中之一,但房子于當月17日已經(jīng)到期,他已經(jīng)退房,但由于水電費一直未結(jié)清,所以押金沒退,由于房東疏忽,忘了將鑰匙收回,他們一行喝完酒后未經(jīng)任何人同意,拿著未歸還的鑰匙晚上自行開門入室是要找房東討要押金,但我們當時已經(jīng)表明我們什么都不知道,并且是暫時借住的,請問這件事情里每個人都該有什么樣的責任,我們該如何維權(quán),現(xiàn)在入室的一方要求我們賠償15萬私了,整件事都好冤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