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男
我和妻子結婚7年,有一孩子7歲,我們脾氣都有點直,小吵不斷。7年中,妻子考上老師,她希望我考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但我個人從2014年離職后做了職業股民,因為我相信自已可以。從14年到17年底,股市里我只賺了很少錢,但是犧牲了自己的黃金事業期。18年元旦妻子提出離婚,我竭力挽留,她說她就算不離婚也不會對我好了。于是果然不斷對我冷暴力,分房睡,刺激我發脾氣。吵架后我又要費力挽回。6月18日一件事打破了平衡。早上我們去爬山好好的,下午回家我想抱她她不肯,于是我生氣去廚房摔了個杯子,她也摔了杯子就走了。下午她不回來吃飯,問她去哪她說一個人吃飯去了。但晚8點時打她電話明明和許多男人在唱歌還不承認,我氣極做了件很沖動的事。在她們親戚群里微信說她和很多男人唱歌也不說。第二天她堅決離婚。我做了很多挽留的辦法,都沒效,她說她對我失去信心了。我好想挽回她,我該怎么做?我舍不得,但她真的無所謂。